当今,最受推崇的是民主型家教方式,但一些家长由于缺乏对民主的正确理解和把握,实际上常常陷入民主有余、集中不足的误区。 民主型家教不等于不惩罚 民主型家教的核心是孩子与家长在人格上平等,互相尊重。家长在替孩子拿主意时,要征求孩子的意见,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合理要求与需要,但在孩子因年龄小拒绝执行正确的建议时,家长必须坚持正确的主张,因此它也有强制的一面。所以,民主型家教应包含“说理”和“惩罚”两种手段。第一步要说理,使孩子意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,并愿意改正。但是,“已经习以为常的错误行为方式”已经有了很大的惯性,要阻止“惯性”作祟,使孩子纠正错误,就必须有足够大的外力。惩罚就是这样一个外力。 如何惩罚?有人说惩罚是一门艺术,就是说惩罚有许多讲究。惩罚应视对象不同而加以区别。孩子犯错误,家长应明辨错误的性质,有些属于成长过程中的失误,应轻描淡写一笔带过,提醒注意就行了,如打破碗,弄脏衣服,发点小脾气。有些属于主观过错,故意为之,家长应区别是首次犯错还是再次。首次以说理为主,着重向孩子分析犯错的原因、危害以及如何避免再次出错。为了使其长记性,有所顾忌,家长有必要和孩子约定,若再犯就要接受某种惩罚。若真的再犯了,就要严格按约定办,不能打折扣。和孩子“商量”出来的惩罚手段,肯定会比体罚、责骂更加有效。 当然,这种“惩罚”应在不伤害孩子的精神、身体的前提下制定。当惩罚被人们简化为打和骂,或滥用后,惩罚的名声变得狼藉。当代著名教育家魏书生的惩罚手段是,学生犯错误后,他根据错误的性质、严重程度、初次还是再次,要学生写500~3000字的说明书,效果很好;有位幼儿园的小朋友,不打招呼外出,家长以三天不许看动画片作为惩罚;国外有位教育家的两个小孩打架了,他先和他们讲道理,告诉他们不能打架,再要他们互相口头道歉,如果感到难为情,可以写信向对方道歉,事实证明这种“惩罚”方法也不错。 |